人寿保险理赔时效是几年
人寿保险理赔时效是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寿保险理赔时间是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人寿保险理赔基本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人寿保险理赔基本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人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不得无故拒赔或进行不合理赔付。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保险人应本着从实的原则来进行保险核赔,而不能仅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遇到复杂赔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三、人寿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人寿保险理赔程序是: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
3.调查员根据要求,展开调查。
4.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出赔付金额。如有疑问仍可派人调查。作出核赔结论。
5.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专人签批,签批同意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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