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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31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公宣) 8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电动车丢失了几个月,现在发现电动车被人放在附近的店铺门口,需要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民警和陈先生对现场的电动车外貌特征,以及相关设施进行比对。核实后发现该车辆确实是陈先生丢失的车辆,民警立即对附近的店铺进行调查询问。店铺老板告诉民警,几个月前,这车子就一直停在自己店铺门口,十分碍事,但是自己问了附近店铺和居民后都没有人知道车辆是谁的,于是自己就将车辆推倒了店铺门口停车位上。随后,民警通过店铺安装在门口的监控发现,原来,车辆是陈先生自己骑过来,停在店铺门口的,随后,陈先生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到视频,陈先生恍然大悟,这才想起,2个月前,他骑车去吃饭,随手将车辆停到了附近的店铺门口,那天他喝多了,晃晃悠悠走回了家中。隔日起来后,陈先生完全忘了自己骑车吃饭这件事,以为停放在楼下被盗了,这才造成了误会。
民警临走前提醒陈先生,选择电瓶车出行时,妥善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处,并记好停放位置,必要时可以拍摄照片以便及时寻找。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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